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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10)
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10)原文:五、提高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構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我國進入了社會矛盾多發期,各種人民內部矛盾和社會矛盾較多,而我們的社會管理工作在很多方面還跟不上。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入研究人口大規模流動、利益多樣化、社會信息化、思想文化多元化形勢下的社會管理規律,拓寬思路,完善體制機制,注重源頭治理,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依靠社會力量,堅持依...
2024-01-2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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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9)
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9)原文:四、構建黨組織領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把基層治理同基層黨建結合起來,拓展外來人口參與社會治理途徑和方式,加快形成社會治理人人參與、人人盡責的良好局面。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廣東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2018年3月7日),《人民日報》2018年3月8日要推動鄉村組織振興,打造千千萬萬個堅強的農村基層黨組織,培...
2024-01-17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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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8)
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8)原文:四、構建黨組織領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我們要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因為有些事情是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可以讓群眾依法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同時也要加強對各類社會組織的規范和引導,特別是要注意防范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打著社會組織的旗號干非法勾當。《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2013年2月28日),習近平《論堅持人民當家作主》,中...
2024-01-16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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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7)
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7)原文:三、鞏固基層政權,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鞏固基層政權,完善基層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0頁要依據憲法法律完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推動在城鄉社會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共事業中實行群眾自我管理、...
2024-01-15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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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6)
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6)原文:三、鞏固基層政權,完善基層民主制度我們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憲法理念,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共同發展,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論堅持...
2024-01-11 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