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企業風險管理中的專業作用,安徽國元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公司”)擬更新外聘律師庫。歡迎符合要求且有合作意向的律師事務所報名參加綜合比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1.名稱:安徽國元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外聘律師庫
2.內容:評審一定數量律師事務所更新公司外聘律師庫,公司及所屬子公司有法律服務需求的將根據實際情況在律師庫中選定相應的法律服務提供方。
3.公司將對入選的律師事務所實行動態管理,按期對庫內律所及服務律師進行考評,對考評不合格的律所做出庫處理。
4.公司不保證納入外聘律師庫的律師事務所一定能獲得委托的法律服務項目,納入備選庫僅為意向性入選,并不形成具有約束力的法律關系,具體權利、義務以正式法律服務合同為準。
5.本次建庫比選不涉及報價,建庫后具體項目的服務價格由公司及各子公司選聘時確定。
二、資質要求
1.在中國依法設立并取得相關執業資格,連續正常營業三年以上,有科學完善的管理體制和機制,具有較高知名度;
2.合伙人及其團隊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在所執業領域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和服務經驗,有為中央企業、其他國有大型企業集團、金融、類金融公司服務的成功經驗;
3.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律所及承辦律師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機關、律師協會或業務監管部門的處罰、訓誡或者其他監管措施;
4.對公司/商事業務(包括公司設立解散、治理結構、破產重整、清算破產、國企改革等)、企業合規、國資國企監管法規、金融監管合規、股債權項目投資、私募股權基金投資、融資租賃、典當等類金融業務、工程建設等方面相關法律事務有豐富的實踐經驗;
5.具有合肥、蕪湖、馬鞍山、銅陵等本地化服務能力。
三、入庫律所的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訴訟代理法律服務、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具體服務內容以委托合同為準。
(一)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內容如下:
1.平均每月坐班接受日常法律咨詢不少于1個工作日、每年組織開展法律宣傳教育培訓不少于2次;
2.對有關業務方面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論證,或者列席相關會議提供現場咨詢;
3.協助進行業務模式和交易結構合法合規性論證,項目存續期內重大法律風險和爭議處理;
4.制訂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對內、對外的標準格式合同、協議,供參考使用;
5.為經營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報告;
6.根據需要,以法律顧問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或者制作法律意見書;
7.根據需要,提前介入相關投資活動,并提供法律服務,參與公司重大經濟項目談判,并提供法律意見;
8.屬于法律顧問處理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務。
(二)訴訟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委托代理訴訟、仲裁案件處理,包括參與調解、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等階段的工作。
(三)其他非訴專項法律服務。
四、比選要求
1.服務團隊整體要求:專業、高效、經驗豐富,服務團隊保持穩定,團隊關鍵人員能夠全程跟進,團隊律師不少于4人,并能夠根據具體服務項目實際需要協調其他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2.團隊負責人資格要求:申請人應推薦1名入庫總負責人,該聯系人負責外聘律師庫的聯絡工作,后續所有由該申請人提供的法律服務均由該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并統籌負責與采購人的溝通聯絡。入庫后,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更換團隊負責人,自行更換團隊負責人視為自動放棄入庫資格。團隊負責人應執業15年以上(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年限視同執業年限),由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或業績卓著的資深律師擔任,曾經代理央企或省屬國企訴訟業務重大案件,或近3年為央企或省屬國企提供非訴業務重大項目的法律服務。
3.服務團隊其他成員要求:服務團隊配備1名執業10年以上骨干律師,其他每名成員須執業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素質、專業的知識和豐富的經驗。
4.服務團隊成員信譽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來)律師未被司法行政部門或行業協會處以行政處罰、行業懲戒,未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等。
5.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合規管理制度。
6.與國元金控集團及下屬成員公司有過法律服務經驗且獲得充分認可的可優先考慮。
五、建議材料清單
1.律師事務所簡介。簡介應包含律所成立時間、執業律師人數、執業三年以上律師人數、辦公場所及面積、執業擅長領域。
2.擬承辦律師及其團隊成員簡歷及資質。擬承辦律師簡歷,重點在體現具體指派承辦律師的專業能力、執業經驗、工作成果、典型案例等,附律師執業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
3.服務方案。參選律所和律師需根據公司需求擬提供的服務方案以及其它優惠服務條件。
4.響應機制。在發生業務時擬派專職律師人數、出具響應方案的時間以及遇到突發緊急事件,申請人是否可以立即響應并做處理。
5.成功案例。近三年為大型中央企業、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及其他知名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經驗和案例,應列明案例數量并對法律服務項目及內容進行簡要描述。
6.所獲榮譽。律所及承辦律師所獲國內外知名法律媒體的評價或排名情況,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等全國性表彰情況,以及獲得的其他榮譽。
六、評選流程
1.評審小組由公司自行組建,評審活動由評審小組負責。
2.評審小組對參選律所材料進行初審和評分,由評審小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結合子公司地域分布情況,綜合評定入庫律所,在公司官網公示后實施。
七、材料遞交
1.材料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1月10日17點00分(北京時間)。
2.遞交方式:有意向參選的律所自行下載并填寫報名表、承諾書,并提供前述相關材料。在截止日期前通過郵件(18725535901@163.com)投遞蓋章PDF文件。本次比選不接收紙質材料。
3.聯系人:朱先生0551-65251320;黃先生0551-65227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