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是第十六個國際檔案日,宣傳活動主題為“奮進新征程 蘭臺譜新篇”。我們整理了一些檔案小知識,幫助大家走進檔案,了解檔案。

國際檔案日的由來
2007年11月,為了慶祝國際檔案理事會成立60周年,國際檔案理事會全體成員在加拿大魁北克舉行的年度全體會議上投票決定,將每年的6月9日定為國際檔案日。
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檔案局決定自2013年開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國際檔案日”作為檔案部門的宣傳活動日。
什么是檔案?
在原始社會里,人們靠語言表達來交流思想和經驗。隨著社會的發展,為適應復雜的生產和生活,人們創造了“結繩”“刻契”等記事方法。結繩與刻契可以說就是檔案最早的起源。
我國的檔案有著悠久歷史,在各個朝代都有不同的稱謂。檔案在商代稱為“冊”,周代稱為“中”,秦代稱為“典籍”,漢魏以后稱為“文書”“文案”,唐宋以后稱為“文卷”“案卷”“案牘”,清代以后多用“檔案”,現統一稱作“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所稱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從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檔案工作者為何被稱為“蘭臺人”?
蘭臺,漢代宮內的檔案庫房,用以收藏地圖、戶籍等檔案及圖書,由御史中丞掌管,后世稱御史為蘭臺,并派官員充任蘭臺令史。東漢時,班固為蘭臺令史,受詔撰史,后世亦稱史官為蘭臺。至唐高宗,改秘書省為蘭臺。
經過兩千多年的演變,“蘭臺”一詞已成為用來泛指檔案保管機構和檔案工作的代名詞,檔案工作者也被稱為“蘭臺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哪些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共有8章53條,即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檔案機構及其職責、第三章檔案的管理、第四章檔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五章檔案信息化建設、第六章監督檢查、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八章附則。
哪些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四十八條 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有關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丟失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錄、復制、公布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三)買賣或者非法轉讓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四)篡改、損毀、偽造檔案或者擅自銷毀檔案的;
(五)將檔案出賣、贈送給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的;
(六)不按規定歸檔或者不按期移交檔案,被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規定向社會開放、提供利用檔案的;
(八)明知存在檔案安全隱患而不采取補救措施,造成檔案損毀、滅失,或者存在檔案安全隱患被責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發生檔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搶救措施或者隱瞞不報、拒絕調查的;
(十)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毀、滅失的。
